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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考招生章程
来源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4-22 10:16:57 【字体:小 大】

2008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
 

一、办学属性及层次: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。

二、办学地址: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83号

三、录取规则:

1.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

2.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。

3.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,无分数级差要求。

4.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: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,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,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,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,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,做退档处理。

5.录取时,无男女生比例要求。

6.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,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考生。

7.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。

8.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,和应届生一视同仁。

9.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。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。

10.其他无特殊要求。

四.联系方式:

1.     联系电话:0994-2358007  2344440

2.     传       真:0994-2381233  2344771

3、邮政编码:831100

4、网     址: http://www.cjpt.cn

    5、E----mail:   zml—70121@163.com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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